1) 尿糖测定:妊娠期肾糖域降低,血糖正常时也可出现糖尿,属生理性,多在( ),大量排出尿糖应考虑糖尿病可能,需进一步做空腹血糖测定及糖耐量试验,且排除肾性糖尿。
2)血糖测定:正常孕妇血糖值一般低于正常,很少超过5.6mmol/L。空腹血糖值一般为3.6-4.8mmol/L。除孕前已经诊断的糖尿病以外,妊娠期糖尿病大多发生在妊娠晚期,大多数患者无任何症状和体征,空腹血糖多正常,因此轻易造成漏诊。
3)50g葡萄糖筛查实验:口服50g葡萄糖1小时血糖异常者需进行葡萄糖耐量试验,但不能仅凭一次糖耐量试验正常而除外妊娠期糖尿病。有高危因素,在孕24-28周糖耐量试验正常的孕妇,需在32-34周重复糖耐量试验
4)正规糖耐量试验:做之前不饮食,检查前3日正常进食,每日入量不得少于325g禁食10-16小时查空腹血糖,然后口服100g葡萄糖(溶于400ml水中,5分钟内服下),服糖水后1、2、3小时分别抽静脉血查血糖。四项诊断标准中,2项或2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标准即可诊断。任何一项达到一场称为糖耐量减低
5)糖化血红蛋白:正常妊娠期为6%,反映抽血前6-12周平均水平,糖尿病孕妇明显升高。它不受血糖暂时波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