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需要什么证明
在《新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女职工在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因为不同公司不同的地区对产检假所需证明要求不一,但总体上来说孕妈妈在请产检假时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证明之一:1、每次做产检时的预约单;2、妇产科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3、医院建档的保健卡。
虽然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只是规定将正常必要的产检假,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但是孕妇的产检一般都是按医嘱进行的,只要医生认为有必要检查那就必须检查,那么用人单位应该体现人文精神,也应当给予单位孕妇职工一定的便利条件。
职场的孕妈妈也要根据自身的身体情况,处理好怀孕与工作的关系,在工作中体现新时代女性的价值,在怀孕中体验即将当妈妈的喜悦,做到两者兼顾不误,用一个既能在工作中独挡一面,也能为即将出生的宝宝遮风挡雨的新时代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