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来后,众说纷纭,观点基本上分两派:
一部分人说现在的孩子小小年纪就色胆包天,干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以后一定品行不端,应该让警察叔叔们好好管教一番;
另一种观点是,这位父亲的处理方式值得赞许,没有选择逃避,给孩子做出了承担责任的好榜样云云……
然而,孩子的“性教育”只能在出现问题后让警察帮着解决吗?
如何避免类似的状况发生?
孩子多大起,父母就有义务与孩子聊聊“性”事呢?
家长应该如何开口呢?
实际上,性作为最为基础的生存需要,是一种再自然不过的本能的欲望——和食欲、独立自主的欲望、快乐玩耍的欲望、渴望安全的欲望一样,都是每个人自诞生起就与生俱来的。
所以,以此类比,你会问这样的问题吗?
“我究竟应该什么时候和孩子聊吃饭这件事呢?”
“什么时候可以和孩子聊走路或做游戏呢?”
不会,因为这些事情太正常了。性也一样。
“性”的本身并无所谓“好”“坏”之分,就好像我们不能说“吃饭”就是一件好事,或者一件坏事。
每一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行得正坐得端、能够受人欢迎、能够有美满的婚恋关系。
但很多时候,家长朋友对“性”的不正确认知,却会对孩子未来的“性福”产生不可磨灭的印象。
1、“某些身体部位是肮脏的、神秘的、见不得人的”
如果父母心中存在这种思想,在日常与孩子的沟通互动中表现出避讳、嫌弃、厌恶的情绪,就会让孩子对自己的身体产生不积极的印象。
比如,有的父母带孩子上完厕所,会半开玩笑的调侃道:
“哎呀,这个屎屁屁太脏太臭了,快去擦干净吧,恶心死啦……”
久而久之,孩子就会形成“我那里很脏,我身上有个部位很恶心”的信念,从而导致到孩子对自己的身体不自信,不能在正常的社会交往中坦然大方的展现自己,甚至有可能会引发“过度清洁”的癖好;
再比如,很多小宝宝出生后就会下意识的经常抚摸、玩弄自己的生殖器。
这种情况到两岁以后会更加明显的表现出来,除了用手,有些孩子还会用摩擦、挤压、扭捏等方式去体验性的快感。
从发展心理学的角度,孩子在这个阶段对生殖器产生兴趣是非常自然的事,这能够促进孩子对自我的认知与对世界的探索欲望。
如果父母在这种情况下严厉制止甚至打骂侮辱,势必会让孩子从小树立起“性是不好的,是丢人的,是禁区”的信念。
有的孩子会因此树立起对于两性关系的错误认知,有的孩子会因此在青春期产生严重的叛逆心理:
你越不让我动,我越要做一些“出格”的事出来让你们丢脸(窃以为开篇新闻中的那个13岁的小男孩也许就是这样的状况)。
2、性是成年人的事,小孩子不许聊性
按照正常的心理发展规律,一般孩子长到3岁左右的时候就会出现明显的“性别意识”。
即孩子在三岁左右就能够意识到、并开始饶有兴趣的探索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区别,并且会逐渐发展到对“小宝宝是怎么出来的?”“为什么爸爸妈妈晚上要睡在同一张床上?”这类问题的关注上来。
所以,即便家长不主动聊,根据大自然的奇妙法则,孩子们也会自然而然的主动去观察、去琢磨、去探索“性”。
因为这是他们认识世界的途径之一,这与他们对世间万物产生兴趣的初衷是一样的。
从这个角度,性对于孩子来说原本是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反倒是由于成年人莫名其妙的避讳、遮掩、恐惧和厌弃,让性变得复杂和讳莫如深。
如果大人能够像孩子那样,也用纯粹的、自然的眼光去看待性,并陪伴孩子一同去探索这片未知的领域,孩子便会从小树立起正确的“性价值观念”。
这对于他们未来建立起“有质量的亲密关系”是意义非常的。
3、“性必须符合某种”规范“,凡是这个规范之外的性都是坏的”
关于“规范化”的性,全世界都有这样的观点存在:
女孩子婚前不应该有性生活、性交的方式不能太花哨太“变态”,到什么年纪就必须要谈恋爱、结婚、生育等等……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问题的答案,性的支配权或身体的支配权究竟属于谁?
有人说成年人有权利自己支配,但是孩子还小,需要无条件遵守成年人提供的“标准”。
于是这又牵涉到了另一个问题:
我们为孩子进行“性教育”(或进行所有教育)的目的,是期待他们都变的“千人一面”,完全不可以有自己个性化的想法和需求吗?
还是期待他们能够真正的对自己负起责任,成长成为有思想、有担当、有自我的成熟个体?
如果我们认同后一种教育理念,那么在为孩子做性教育的同时,能不能少一些说教、管制、强迫与镇压,少一些“必须”,多一些“赋权”?
就像孩子刚刚学会走路时,如果家长一直牵制着孩子,孩子就永远也学不会走路,如果家长勇敢放手,孩子反倒会小心翼翼的观察、踌躇、试探,并最终缓慢而坚定的迈出自己的第一步。
从国际范围内看,全民性教育开展越早、在性相关的问题上给予孩子越多的自由和权利的国家和地区(北欧),青少年第一次性经验的年龄反倒越晚;
而越是落后、闭塞、传统的国家和地区,青少年第一次性经验的年龄越小,且青少年女性堕胎率更高(非洲、印度、中国农村),就是这个道理。
4、女孩子是性侵害的首要目标,男孩不需要太考虑这个问题”
首先,从受害人的比例上来看,并没有说法支持“男童不会被性侵”的结论,只不过男童被性侵更容易被当事人忽视,也更不容易被父母知晓(男孩子从小被教育不要表现软弱,导致很多男孩在受到侵害后选择若无其事或暗自隐忍,但对心理的伤害已经形成);
另外,从对“性侵害”的定义上来看,性器官发生接触的行为是最容易被界定的。
但是被抚摸私处、被勒令脱衣观看、拍照,不经过允许的搂抱,言语的挑逗与骚扰……
这些都已经构成了“性侵害”。
针对男童的性侵害有很多是这类形式,如果孩子自己不说,家长很难从身体外观察觉出孩子遭到了侵害,而在孩子的内心深处,这些伤害造成的恶劣影响却已经生根、发芽,并迅速蔓延。
再者,性侵害的受害人男女皆有,但性侵害的施暴者确实是以男性为主。
如何让自己的男孩从小树立起“自我界限”和“相互尊重”的意识,决定了孩子未来的品行与道德高度。
可见,孩子自尊心、自信心的建立,对自身的责任感提升,清晰的自我界限和相互尊重的社交原则,以及积极健康的“性价值观”,对未来两性关系的正确期待,甚至是否有能力建立起有质量的亲密关系——种种这些“性福”生活,都取决于家长自身对于“性”的认识、感受和所持观点。
性教育是一种教育,更是共同成长与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