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可报销费用的产检项目
第一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