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查出有病可以流产吗
众所周知,孕期产检很重要,可以让医生及时发现孕妇及其胎儿的异常情况,及早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以尽量避免危害的发生或降低危害程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怀孕期间产检的次数越多、检查项目越多就越好。
按照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2011年出版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的建议,产前检查一般10次左右,有高危因素者酌情增加。孕前和孕期必查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型、血糖、胎儿系统超声筛查、胎心监护、唐筛等常规检查,备查项目则包括染色体、地中海贫血筛查、羊水穿刺、宫颈评估等。
对于大多数孕妇来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只要在医生指导下定期到医院进行围产保健、从孕28周开始坚持每天数胎动就可以了,更多的检查只是一种浪费。而且,孕妇为了一些没有必要做的检查频繁地去医院,反而会增加感染疾病的风险,不利于胎儿的健康生长。
但是,在产检中查出胎儿有不可治愈的严重畸形症,就需要及早终止妊娠。又或者在妊娠期间,孕妇出现严重的妊娠合并症,不适宜继续妊娠,为了确保母体的安全,也是需要终止妊娠的。